10月28日下午,第五届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环境司法研讨会在区人民法院举行,环境资源司法保护领域的资深专家学者齐聚一堂,为崇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献计献策。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云,崇明区委书记李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崇明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和崇明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2016年6月,崇明法院在上海法院系统率先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集中审理环境资源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5年来,崇明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案件3163件,审结3139件。其中,非法猎捕、杀害中华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院长江流域水生态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了刑罚的震慑作用,有效保护了长江流域的生物多样性。
刘晓云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特征,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崇明岛是世界上最大的河口冲积岛和中国第三大岛,是上海最为重要的生态屏障。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是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立岛之本、前进之源、发展之基。相信通过本次研讨会的深入沟通和交流,一定能够实现环境资源保护司法理论、司法实践的良性互动,为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提供有力的智慧支撑。希望崇明法院认真吸纳各位专家学者的真知灼见,更好地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加强与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作,推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为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和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李政指出,崇明将坚决扛起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政治责任,以伟大建党精神引领生态文明司法实践,进一步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切实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效能,全力维护崇明“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境体系总体安全,为积极践行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创造良好司法环境。崇明将进一步加强与兄弟区和长三角地区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广泛凝聚更多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推动形成开放、多元、共享的环境资源保护新格局,以司法有机联动共筑生态保护强大屏障。崇明法院要持续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不断完善环境资源专门审判体制机制,努力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区人民法院与上海市崇明东滩自然保护区管理事务中心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副局长顾晓君和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龚朝晖共同为“驻崇明东滩自然保护区法官工作室”揭牌。专家学者结合崇明实际,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我国环境司法的发展”、“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司法适用”两大主题,交流探讨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贡献智慧力量。
上海市法学会二级巡视员、研究部主任吴以扬,上海财经大学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周杰普,崇明区政府党组成员徐慧泉,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竺常贇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