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来崇,赴中兴镇有机物循环利用中心、崇明城桥老滧港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现场等地,调研垃圾分类情况,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崔明华等参加。区委书记唐海龙,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杰,区委常委、副区长郭亚兵,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思平陪同。
2017年6月以来,崇明坚持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基本形成了“全域覆盖、全程闭环、全面处置、全民参与、全智管理、全力保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目前,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居民知晓率达到99.5%,分类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3.4%。
水污染防治方面,崇明对照水污染防治法,持续推进生态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河湖长制”,严守生态底线,强化监管执法,努力提升全区水环境质量。2018年,全区26个地表水环境考核断面全面达到Ⅲ类水的水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达标率100%。
崔明华对崇明垃圾分类工作和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表示肯定,希望崇明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继续干在先、走在前,创造崇明经验,形成有实效、可操作的模式,在全市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要严格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等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切实抓好水源地保护工作,不断加强与海门、启东等地的协同配合,齐心协力把三岛水污染防治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
座谈会上,市人大代表就湿垃圾尾料的利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的推广等方面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