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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关于发放2018年度股东红利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13浏览字体:[      ]

各位股东:

根据我行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我行总股本105,2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2018年度股东红利,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股东分红遵循“同股同利”原则,本次分红派息采取派发现金股息方式。

2、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1.5元(含税),自然人股东由本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6日,分派对象为该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股息发放日为2019年5月17日。

特此公告。

上海崇明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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