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上海崇明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经营中的正常业务,不构成对关联方重大依赖,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10年30月,本公司第4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报上海博建房屋拆迁有限公司单位定期存款自动转存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9月8日,上海博建房屋拆迁有限公司存放我行的3笔单位定期存款金额分别为7000万元、9000万元、9000万元,合计25000万元发生到期本金自动转存,利息结息525万元。本次自动转存期限1年,利率1.85%。交易金额为上季末资本净额的47.41%,构成本公司银保监定义的重大关联交易。
上述议案经本公司董事会有效表决票全票通过,上海东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潘殿润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关于补报上海博建房屋拆迁有限公司单位定期存款自动转存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在本公司风险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后,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上海博建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4日,法定代表人为陈向东,注册资本为102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230674609293E,企业地址位于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东门路435号3楼,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接受房屋拆迁委托业务。为鉴于上海博建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为我行关联方控制的法人,该公司属本行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按照合规、公平原则给予关联方定期存款利率定价,本行对上述关联方交易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崇明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