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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信异议受理渠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3日

  尊敬的客户:

  为有效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满足您的征信异议申请需求,上海崇明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特此公示我行征信异议受理渠道。

  如您认为在您的信用报告中,由我行报送的征信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请您直接联系您的客户经理可按如下指引线下办理:

  1.本人提出异议申请: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根据工作人员引导填写《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和信用信息查询和报送授权书。

  2.委托他人代理提出异议申请代理人应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填写《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和信用信息查询和报送授权书。

  我行自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处理结果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您。

  感谢您对我行的支持!如有疑问,可致电021-59623181

  特此公示。

  上海崇明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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