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ETAIL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14日
为规范公司发票管理,保障客户合法权益,提升开票服务效率,现就公司对外开具发票的渠道、方式及时限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票类型及适用范围
1.增值税普通发票:适用于个人客户、小规模纳税人及无需抵扣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客户,开具电子发票。
2.增值税专用发票:仅适用于符合抵扣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客户,可开具纸质或电子发票。
二、开票渠道及操作方式
线下服务窗口:客户可前往本行网点提交纸质开票申请及相关资料。
三、开票时限
线下渠道提交资料齐全的,3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
四、开票信息要求
1.客户需提供准确、完整的开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普票: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
专票: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及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2.若因客户提供信息错误导致发票开具错误、作废或重开,相关责任及费用由客户承担。
五、咨询与反馈
如有开票相关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客服热线:021-6969660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感谢广大客户的理解与支持!
上海崇明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4日
服务热线:400996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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