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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崇明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项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1日

  近日,上海崇明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收到《上海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金罚决字【2026】50号),对本行跨经营区域发放贷款、未按规定对集团客户进行统一授信管理、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规行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60万元。

  发现问题后,本行高度重视,已及时制定并推进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目前本行各项经营工作正常开展。

  本行将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严守合规底线,强化风险管理,推动业务经营健康发展。

  上海崇明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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